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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关于征集理事单位及专家委员的通知

  浏览:  发布:2020/06/08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的各项任务和科技部“国家科学数据分级分类网络化的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牵头组织成立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意成立第二批林业和草原国家创新联盟的通知》【林科发[2019])107号】)。

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是木材标本科技资源及其科学数据创新共享合作平台,由从事相关业务的境内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科技基础资源合作组织。联盟的宗旨是推进木材标本科技资源向国家平台汇聚和整合,提升木材标本资源的科学研究利用价值和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为国家决策、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科学普及提供高质量的科技资源及科学数据共享服务。

为完成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的组织成立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理事单位及专家委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木材、树木及相关林业资源收藏保存、贸易流通和加工利用领域,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发展和科学普及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等。

二、联盟理事单位申报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

2. 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独立法人单位;

3. 拥护联盟章程,遵守联盟协议规定;自愿加入联盟,履行联盟理事职责;

4. 大学、科研机构一般应具有木材标本馆(库)或拥有木材标本资源,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发展和科学普及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企业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三、联盟专家委员申报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

2.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以及知名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

3. 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 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了解国内外最新科学技术动态和行业发展现状;

5. 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

6. 拥护联盟章程,自愿加入联盟专家委员会,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能认真履行联盟专家委员职责。

五、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1. 申报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30日

2. 相关要求: 1)申请表和推荐表加盖公章;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所有申报材料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盟秘书处(筹)邮箱:tuohe@caf.ac.cn

附件:

1. 《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章程》(审议稿)

2. 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理事单位申请表(事业单位)

3. 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理事单位申请表(企业)

4. 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专家委员推荐表

木材标本国家创新联盟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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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木材标本馆 ©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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